資陽網訊(蘭笛 李鳳潔)近日,資陽交警直屬二大隊巡邏三中隊在雁江區車城大道二段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時,攔下一輛川M號牌輕便二輪摩托車,在對駕駛人李某某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其有酒駕嫌疑,交警隨即對其進行了呼吸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20mg/100ml,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查,駕駛人李某某,資陽市雁江區人,于2022年10月21日取得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1”,其駕駛證尚處于實習期內,此次駕駛輕便二輪摩托車系準駕不符。
目前,資陽交警直屬二大隊民警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李某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給予暫扣駕駛證6個月,并處罰款2000元;對其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給予罰款1000元;對于李某某因在實習期內發生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依法予以注銷其駕駛證。
資陽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駕駛機動車應考取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請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勿心存僥幸,對自身及他人造成傷害。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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